English

原始宗教与先秦文学

1999-09-16 来源:光明日报 郑杰文 我有话说

我觉得研究先秦文学与原始宗教的关系,应注意如下两方面的问题:(一)原始宗教信仰及仪式等对先秦文学起源和发展的影响;(二)炎帝族、黄帝族两种不同原始宗教对先秦写实文学和浪漫文学思想内容的影响,特别是在先秦两种不同文学风格确立中的重大影响。

关于文学起源的动因,前人有“游戏说”、“情感说”、“巫术说”、“模仿说”、“劳动说”等。建国以来文学史研究界盛行“劳动说”。毋庸置疑,社会生产和生产力发展最终对文学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但这种影响往往是通过原始宗教和审美情感等中介作用表现出来。故而恩格斯既坚持文艺等上层建筑是从“一定经济发展阶段”“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墓前的讲话》),又反对“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因素”(《1890年致约·布洛赫的信》)。考古学家、人类学家、民俗学家和宗教学家等都曾以大量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形形色色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及巫术仪式等原始宗教是原始人类社会精神生活的主要内容,曾对原始人类观察、认识自然和社会,对人类的思维方式起过决定性影响。所以越是在人类社会早期,原始宗教对文学的影响越是明显,越为重要。

商代及其以前的文学,基本处于原始宗教的笼罩之中。原始文艺的审美情感和社会作用,主要通过原始宗教的形式表现出来。且不说歌舞祭祀中的娱神歌辞,和与自然灾害和人体疾病斗争中出现的咒语、祷辞等上古韵文的产生与原始宗教密切相关;就连上古散文的产生,也多与原始宗教有直接联系:流传至今的诸多自然神话和人文神话,是有生物崇拜、无生物崇拜、祖先崇拜的曲折反映;《山海经》中的不少传说记载与图腾崇拜、无生物崇拜、有生物崇拜密切相关;甲骨卜辞是祭礼和占卜的记录;出土之金文族徽与某些传说记载结合起来考察,亦可看出先民图腾崇拜的遗迹;等等。就一定意义上说,原始宗教是上古韵文、散文产生的直接动因之一,我们依此去审读《周易》、《左传》、先秦诸子及《逸周书》、《韩诗外传》等,会发现更多上古歌谣、神话、传说等文学研究材料,从而扩大上古文学的研究对象,改变文学史研究中上古文学较为简略的现状。理清原始宗教与上古文学的密切关系,方可全面探讨上古文学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因,进而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上古文学的内容、形式及审美精神,把握上古文学发展的规律。

由于上古时代各部族所处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其原始宗教信仰的内容和仪式等,也存在着种种文化差异。其中,如炎帝族的原始崇拜对象多具“自然神”的特点,而黄帝族的原始崇拜对象却更有“人文神”的特征。因此,炎帝族及其后裔关注更多的是“天人关系”,而黄帝族及其后裔关注更多的是“人际关系”(参见杨向奎《自然哲学与道德哲学》)。两族的原始宗教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差异,不仅影响了其后国家形态的政权形式(章太炎称之为“神守国”与“守社稷国”的不同,见《太炎文录·封建考》),也对先秦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一,在商代及其前的文学发展中,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自然神话”和“人文神话”的不同,某些咒语、祷辞以及《周易》和《尚书》之部分内容所见独特影响等;其二,对两周不同文学风格形成、流变的影响。

主要产生于两周时期的一批可观的文学资料,不管是《诗经》、《尚书》大部分篇章、《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等以记事为主者,还是《论语》、《墨子》、《孟子》、《荀子》、《韩非子》等以说理为主者,二者的共同特点,显然都着重于人类社会生活的记灵和思想情感的表现,更多具有审视现实、关注“人际关系”的特点;可大体归之于早期的写实文学。它们多产生在姬姓等黄帝族后裔文化圈内,与上古时代的“人文神话”有着相似的文学精神,更多地表现出黄帝族原始宗教流风的影响。而略与此同时或稍迟的另一批文学资料,如《老子》、《庄子》等诸子之作,《离骚》、《九歌》等韵文创作,以及产生较早而记录颇晚的齐地神话、仙话等,则更多向往“自然”,积极追踪“天人关系”的奥秘;往往多夸饰成分,风格奇异瑰丽,可大体归之于早期的浪漫文学。它们多产生在申姓、芈姓、姜姓等炎族后裔文化圈内,与上古文学中的“自然神话”等有着相似的文学精神,更多地表现出炎帝族原始宗教流风的影响。当然,由于两种原始宗教的交流和相互渗透,在炎、黄两族后裔文化圈中产生的文学也存有“换位”现象,表现出原始宗教文化对先秦文学影响的复杂性。

据不完全统计,本世纪(自1910年以来)产生的中国古代文学史著作共约110种,其中,只有约10种左右简略地涉及到原始宗教与先秦文学的关系(如李炳海《部族文化与先秦文学》、蔡靖泉《楚文学史》等)。本世纪产生的先秦文学史研究论文,虽有一些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古代宗教与文学产生、演变的关系,但往往限于某个方面的就事论事,缺乏系统的查考与论析,而且彼此也还存在若干分歧的理解。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可能主要有二:其一,原始宗教和上古文学材料在古代文献中保存较少,而且真伪掺杂,难于稽考;其二,在文学起源、上古文学与原始宗教之关系的问题上,还有一些理论问题需要在进一步讨论中加以澄清。

研究原始宗教与先秦文学的关系,应按照历史学界“三重证法”(求证于文献资料、考古资料、民族学民俗学资料)作必要的资料准备,即认真利用出土的考古研究成果,努力挖掘先秦文献乃至汉魏文献中含有文学因素的先秦作品,并证以现当代民族学、民俗学之积极成果,深入辨析原始宗教对先秦文学起源的直接促进作用和间接影响;借助前人研究成果,进一步考察炎帝族、黄帝族之原始宗教内容的差异,研究它们在先秦文学发展中的双向影响,特别是对先秦两种主要文学风格形成的巨大影响;从而对我国的原始宗教(少数民族原始宗教除外)与先秦文学的关系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和研究,以展示先秦文学的本来面目,把握先秦文学发展的规律。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